連續三日做足40小時工作,是對?是錯?
「犧牲周末也要完工作,很好!很盡責!」
「眞過份!身爲管理層,不是坐在辦公室出謀畫策,調動人手處理工作嗎?做醫生的不去搶救垂死病人,反而頂替護士做打針、洗傷口瑣碎事,很不稱職!這樣辛苦也是自招,而且浪費公司資源!老闆知道花幾萬月薪請個文員做打字影印,第一個就是辭掉他!」
沒錯,我們的醫管局就是養着一大群高薪厚職,只管開會不會看症(更不會打針敷藥)的顧問醫生,這叫現代化的「管理主義」云云。
所以,主管級人員是絶對有責任坐在冷氣房裡雙手交叠,只要用腦,只要發命令,即使下屬做的工作不夠好,只是僅僅取C級及格,也是絶對不應出手代他們做出A級質素的工作。
管理層想下屬交出A級貨,但交不出,是管理層的責任--他爲何不督促下屬做好些?做不好的,爲何不換個人做?
好一個「管理層」!當管理層理應很有權力,訂立規章制度、調撥資源崗位、決定下屬升遷......不過這裡的一群「管理層」,徒具虛名而矣,他們只不過是一些更高層的下屬吧了,看職銜好像可以呼風喚雨,眞實情況是,他們一樣給過時無理的規章約束,更重要的一個字是:錢。
請人?head count給frozen了。
叫文員開OT?有budget嗎?
下屬不懂得用一套好軟件,請他上培訓班?肯定要花錢,但不知他學不學得來。
與其和更高層周旋,還不知爭取的東西有無着落,倒不如踏實一點,下屬做不來的,自己一併做吧。不過是人性本能「善」的一面--「just get things done」。
卻是在廿一世紀,懷着一顆「善心」做管理層,可以被等同「破壞規矩」、「唔識撈」的。
* * *
曾經黑心腸地想,假如十一當晩狂風暴雨,取消放煙花,給那些亢奮的「愛國」團體潑潑冷水,冷靜一下多好!今天收到壞消息:這等於搬石頭砸自己的腳--十一燒不成煙花,改期次天,還只有廿多小時通知!上周末趕忙的工作,半數白費了,還要十一當日一確定要改期,就要極速(可能只有三兩小時)重新發一次交通改道通告,單計貼街的已有五、六百張,連發給下屬的,合計一千多張!十一是假期,辦公室沒有人上班,當天才叫文員們開OT,簡直是妄想,只能動員一群無資格領OT的管理層回辦公室搞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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