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衣打扮,目標形象是和廿歲出頭的朋友們相似,這樣能維持到幾時?
目標形象和真實年齡已相差十年了,真的要小心,否則,畫虎不成反類犬,可能會醜態畢現。
這兩天乘巴士上班,遇上同一個男人,相同的打扮:豎起的短髮,配一副透明粗膠框略方型眼鏡,身穿運動服,足球boot,掮斜揹袋,戴隨身聽(但藏在袋中,看不到是discman, md 或是mp3),最難頂的,是他開盡了音量,令隔三個位之遙的我也清楚聽到,那些是劉德華的歌。劉華?早十幾年前唱「愛不完」那幾年也曾經愛聽的,今天?留給十三億同胞去愛他吧。一個香港藝人跨過了深圳河大賺內地人的錢,就惹河南這一邊香港人的厭(至少包括我)。我努力想,這位男士今年貴庚?當然不知道答案,我猜,應該和我差不多。但是,他的形象看在我眼裏,真的不行啊!
早前在日誌裏貼一幅自己的相片,相中那副透明膠框眼鏡已沒戴兩三個月了,先是某廣告中人的驚嚇形象,繼而是這位仁兄,而且現在街上愈來愈少人戴,恐怕我那副眼鏡也要打入冷宮。
剛剛出席完朋友的婚宴回來。為這場宴會,特地買一套新西裝,說真的,上一套西裝已是十年前買的了,我是極怕穿西裝的,如非必要,決不穿它,好在平日上班不用穿全套。原來買西裝是那麼悶人的,只能挑選布料、顏色,剪裁變化不大,來來去去差不多,又怕顏色太搶眼配搭難,或是不適宜莊重場合,最後還是選了最普遍的炭灰色。
三十世代快要過了一半,這個年紀,仍然保存廿歲出頭,像剛從大學畢業那群年青人的消費模式和打扮喜好,有沒有問題呢?同齡的朋友,不少應剛剛當上父親,或許他們要多買西裝革履,少碰牛仔褲波鞋,可是我完全不會這麼想,還是定型在十年前,還是喜歡在銅鑼灣、尖沙咀街頭看看,時下年青人最流行的服飾,看對胃口便跟買;我買便服的開支,和上班服相比,可以高出十倍多!
這種心理像是一種補償。補償的是十年前那段不甚注重形象,沒認真打扮過的日子。拿起十年前的照片,真有點慘不忍睹。而且那時拍的照片也不多。為什麼?只怪那時一味講求實際,覺得不應太花錢買衣服(況且只顧儲錢,一切開支也盡量低),選擇衣服要又廉宜又耐用,所以「最潮」的與我沾不上邊。當年我的想法,一件衣服、一對鞋的expectancy可以是三、五年,一直用到破損為止,今天?我只想年年換,甚至恨不得快些殘、快些破,讓自己丟衣服不會內疚--舊衣回收箱對我的功用很大。
二十多歲的人擁有三十多歲的財富,他的生活享受肯定豐足;既錯過了,嘗試十年後追回。
下一篇,說說中學發生的一件事,那是我首次發現自己是那麼注重形象,而不顧實際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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