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12月4日

不可買錯

十二月,使錢月?

一般人鍾意聖誕新年前多使錢買嘢,都係嘅,一來轉季,二來年尾舖頭開始sale,購物區都零舍逼人。人人都行街,氣氛自然感染開去。

唔駛屋企人教,我一早曉得唔應該浪費。我幾時都討厭食剩晒啲嘢,所以出街食飯,俾我點菜肯定會刻薄,唔係孤寒,只怕食唔晒。不過千祈咪旨意我做清道夫,食剩成枱嘢叫我埋尾--我最驚飽過龍,嗰種感覺非常難頂。望住未郁過嘅食物送入餿水桶,我會覺得好可惜,但愛莫能助。

由食嘢唔應該浪費,引申到買嘢使錢亦唔應浪費。我只奉行一個宗旨:寧可買貴,切勿買錯。

買衫買鞋,買咗返屋企先至發覺唔靚唔啱,惟有塞落衣櫃一角,等年尾執衣櫃時掟出嚟,吓?全新未着過架?我會覺得肉痛。

所以,行街shopping唔係我嘅興趣。我好少百無聊賴就去shopping,相反,真係想買一樣嘢,例如對鞋開始爛,打開衣櫃冇乜衫啱襯,有咗目標,先至去搵。

好處係,慳番好多無聊shopping時間,更重要係唔會無情白事,買咗啲無謂嘢。好多人買嘢都係霎時衝動。

唔好處係,少咗shopping機會,容易錯失一啲正貨或者減價時機。成日行街嘅朋友會醒目,知道各大名店幾時出新貨,幾時會減價,俾我,就蒙過蒙正,一間舖頭或者一個品牌,隨時成季都唔睇一次,錯失良機都唔知,可能剛剛減完價,可能買完隔兩日就開始sale。

有人教落,行街shopping見到有嘢鍾意,千祈唔好即刻買,要俾自己一段冷靜期,至少,要離開現場,出去兜一個圈,如果件嘢依然縈繞腦間,先至證明真係鍾意,咁先好返轉頭買。

呢個原則,我奉為金科玉律。

有啲人更激,平日出街只帶少量現金,連信用卡都唔帶,保證自己唔會衝動買錯嘢,睇啱咗,唔淨止出去行個圈,直頭要返屋企攞張卡先可以返轉頭買,冷靜期夠長啦啩?

沒有留言: